今年,国务院公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全面部署以广州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工作。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进一步提出了“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目标要求。那么什么是广州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呢?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就是在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后,公司开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所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是发起人所认购的股本总额(也就是公司注册资本),而公司的实收资本以及股东(发起人)认缴与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就不再作为登记事项。
具体是,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外有所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广州公司注册资本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五百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能够“一元钱办公司”;允许自主约定公司在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能够“零首付”;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与货币出资比例;允许自主约定公司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就不再限制两年以内出资到位。
根据中央与广东省委省政府改革部署,现在广东省开展的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需要建立的是新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工商注册制度的便利化。全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从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的时候已经开始实施了。
这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实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2、实行广州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3、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4、实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5、放宽广州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6、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及严重违法市场主体名单(“黑名单”)制度;
7、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